赣州市民罗先生:我父亲曾参加抗日战争,且有相关证明材料,我想了解应该如何认定身份,认定后将享受哪些政策补贴?8月31日,记者从赣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了解到,为保障两红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水平,国家和江西省财政部门对上述两类优抚对象有一定的抚恤和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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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永华“抗战老兵竟然在乞讨?”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反映,一位90岁的国民党抗战老兵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拉横幅乞讨。记者探访得知,老人名叫张翠萍,是原国民党第15军64师卫生队的一名卫生员,曾参加洛阳保卫战,在炮火中幸存。丈夫早逝,7位子女仅有小儿子赡养。
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将获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昨日(8月11日),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要求9月份前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
目前,南京已将户籍内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72名抗战老兵成首批惠及对象,他们平均年龄超90岁, 2014年标准是每月2000元补助,以后将逐步调整。南京政府的善举是对历史的尊敬,值得称道和推广。
国家对参战老兵的待遇是国家政策,为什么要实行双标?也就是说有工作的为什么不实行国家政策?如果这样,那么国家和地方设立的一些奖项,是否与参战老兵待遇实行双标是一个性质?直接参战老兵是用鲜血和生命来捍卫国家的主权的,不要一味地认为,军人打仗就是牺牲和奉献,而一旦落实待遇就实行双标?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映) 记者6日从省委宣传部获悉,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我省安排了一系列纪念活动。下一阶段,我省将召开省暨南京市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12月13日,还将隆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一条“4类抗战老兵将获补助5千元”的消息,昨日引爆网络。其中专门提到:民政部财政部发放补助金的对象,包括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等。这无疑又是一次巨大的进步。志愿者们立刻行动了起来,甚至有老兵后人第一时间赶到当地民政局。
民政部将向抗战老兵发生活补助金 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包含在内99岁川军老兵郑维邦:“我这一辈子,值了!”8月11日,民政部财政部发布通知,将在9月份前向四类抗战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也包含其中。
据法制晚报消息 昨日上午,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抗战老兵,民政部将在10月1日再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和补助标准。在这次提标中将重点向参加过抗战的老战士倾斜。通过多种手段来确实保障他们的生活。目前中央补助的标准是每年7000多元。
中国政府决定向尚健在的抗战老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在9月份抗战胜利70周年到来之前将补助金发放到老兵手中。民政部和财政部对享受补助的抗战老兵做了四类界定,这些条件很宽泛,应当说包括了绝大部分健在的在乡抗战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