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情侣分手后“明算账”,恋爱期间的转账能要回吗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经常会以转账、发红包的方式来表达爱意。一旦分手,昔日的“你侬我侬”便成了“秋后算账”。那么,恋爱期间的转账钱款性质如何认定,分手了是否能够要回呢?
如今,情侣分手后对恋爱期间金钱往来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屡见不鲜。恋爱期间的支出是借款还是赠与,需不需要偿还?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罗某称其于2017年认识被告杨某,后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会产生一些资金往来,一旦感情不再,有些就会算账要钱,那么这些钱能要回来吗?恋爱期间,两人之间资金往来频繁,小美经常在微信上向小帅发送“亲爱的,你转我1万,我用3天,再给你”“我过段日子缓过来再给你”“那我就先用3个月?用完再给你这个钱?”
本报讯(通讯员 张萍)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作出赠与行为十分常见。当恋爱关系结束后,赠与方要求对方返还财物时,能否得到支持?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对一起因恋爱关系引起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2016年,小美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小明,后发展为情侣关系。
谈恋爱时叫人家“小甜甜”,分手了就叫人家“快还钱”。恋爱期间,情侣之间会产生一些资金往来,一旦感情不再,有些就会算账要钱,那么这些钱能要回来吗?看看法院怎么判!2020年10月,小帅与小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后发展成为恋爱关系。
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庭给付欠款,双方之间再无纠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基本案情原告李某婷与被告王某之前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分手后,王某经营冷冻产品需要资金周转,于2017年10月份向李某婷借款9万元。后王某陆续偿还7万元,剩余2万元未还。
央视网消息(记者/姚抒廷):近年来,情感关系中出现金钱纠纷的案例常见诸报端。恋爱对于男女双方是件甜蜜浪漫的事,在此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开销,比如一起吃饭、旅游,在特别的节日互赠礼物等等,为表爱意互相发红包也是“你侬我侬”的体现。
恋爱期间,为增进彼此的感情,情侣间会有为对方花钱或者转账的行为。恋爱时可以不计较付出,可当双方不欢而散时,有的人就要开始算“爱情账”了!这些恋爱期间花销能要求对方返还吗?近日,七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恋爱期间因财物赠与引发的纠纷案件。
曾经的恋人,如今的陌生人。在爱情的独木桥上,我们相濡以沫,曾以为会飞得更高更远,然而追逐的梦想却最终成了一场背离。当我们选择分手时,或许只是两个人之间的决定,却往往涉及到更多的场景和复杂的账目。因此,在我们分手的迷雾中,也应该好好来清算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