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增强交通安全警示效能,区道安办、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警大队携手各镇、各单位,以G107国道为线辐射全区八镇全方位部署竖式红蓝爆闪灯的安装工作。此举旨在借助先进的警示装置,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进一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当你行走在马路边上或者行车经过路口时,是否留意路上悄悄多了许多红蓝色的发光“小眼睛”?——它们就是爆闪灯。1月9日,笔者从清城凤城街道获悉,近期,凤城街道对存在安全隐患、车流大且车速快、人流较多的路段进行了实地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爆闪灯共168处。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是很多司机的噩梦。于是,有商家顺势销售“远光灯克星”爆闪灯,具有亮度更强、高频率闪光刺激的特点。实际上,爆闪灯不仅会造成人眼暂时性失明,带来行车安全隐患,还涉嫌违法。交警提醒:切忌以暴制暴!
会车时遇到开远光灯的“远光党”简直闪瞎无敌钛合金眼有么有有数据显示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40%◀远光灯的危害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