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3月29日,合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合发布公告,就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提出“五个严禁”如下:一、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的通告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现将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