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癌症的徐女士离世前留下遗嘱,希望由亲姐姐担任尚未成年的儿子的监护人。可是,孩子的父亲仍然在世。那么,她为何会作出这样的决定?而凭着一纸遗嘱,姨妈就真的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吗?坐在法庭两边的并不是原告与被告,而是特殊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母亲重病离世、父亲患有精神疾病且长期住院,16岁的未成年孩子,该由谁来监护呢?8月22日,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经长宁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最终宣判由孩子的大姨担任其监护人。这是《民法典》颁布后上海首例遗嘱指定监护案。
当父母垂垂老矣,智力残疾的儿女该如何继续生活?通州法院近期审理了一个特别程序案件,通过父亲去世前留下的遗嘱为其子指定监护人,让智残人士在父亲去世后仍然能够得到照顾。郭先生的孩子小郭先天智力残疾,不具备完全的生活自理能力。妻子去世后,郭先生一直一个人照顾着智力残疾的小郭。
身患癌症的徐女士离世前留下遗嘱,希望由亲姐姐担任尚未成年的儿子的监护人。可是,孩子的父亲仍在世,只是长期住在精神卫生中心治疗。凭着徐女士的一纸遗嘱,姨妈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吗?昨天(8月22日)下午,这起上海首例遗嘱指定监护案在长宁法院开庭审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莹上海一老人与水果摊主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指定摊主为自己的监护人,并将300万元房产遗赠摊主,受到亲属质疑。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引发热议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老人的房产和存款归水果摊主所有。
父母离婚,女儿由母亲抚养,母亲临终前遗嘱指定未成年女儿的外祖父母作为女儿监护人。母亲去世后,外祖父母到法院起诉变更为外孙女的监护人,法院是否支持?近日,鹤山法院审结一起相关案件,并支持了外祖父母的诉讼请求。
【法眼观·关心关爱特定群体】 光明日报记者 陈慧娟冯明是一位智力障碍人士,常年待在农村,更不会开车,他的家人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会接到村委会打来的电话,说民政部门查到冯明名下有一辆小轿车,要取消他的低保资格。更令他们不安的是,冯明因拖欠还款被银行起诉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