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9月19日消息(记者王锡斐)9月18日,《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公布,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活动时间自《实施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近日,记者从江苏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江苏省财政厅研究制订了《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希望各地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1、江苏发布新能源车补贴细则 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江苏省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省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1万、1.
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江苏省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1万、1.5万和2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按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车长的不同最高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车长的不同最高补贴8万元。
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捷、经济环保的特点,成为人们日常出行重要的代步工具。在江苏,两轮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4500万辆,平均每两人就有一辆。然而,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手工作坊、低质低价、梯次使用的劣质锂电池充斥市场,非法改装等问题日益凸显,不容小觑。
记者从江苏省经信委获悉,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将从现有的6个国家试点城市扩大至全省13个省辖市。今后,对车辆购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维持在6个市的范围,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增加到13个市。
1月20日,2025年国补正式启动。补贴发放首日,南京多个家电、手机卖场气氛火热,换手机、买家电……不少消费者趁此机会购买所需的商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3600多万名消费者使用补贴资金,购买8大类家电产品超6000万台,带动销售额超2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