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五年,也就是1510年,大太监刘瑾以谋逆大罪被判极刑。根据《大明律》规定,“犯者凌迟处死。”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道,当时与张文麟一同进士的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刑,胡远可能害怕,他听说后“错愕”,对刑部尚书刘璟说:“我如何当得?”
凌迟,又称“千刀万剐”,是古代中国一种极其残忍的死刑方式,在古代韩国越南也曾经使用。具体罪行表现为谋反及大逆杀死祖父母、父母及其亲尊长、外祖父母、丈夫、丈夫的祖父母父母 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采生折割人 奴婢、雇工人杀主及主之期亲。
1905年4月24日,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期。在这一天,清廷正式废除了死刑中的凌迟、枭首、戮尸等残酷刑罚。这一改革是在伍廷芳、沈家本等人的奏请下得以实施,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向着更为人道和文明的方向发展。
“把她凌迟,刮满三百刀,我就不相信她不服!不相信贺家的人不出来!”上个世纪的中国,国家动荡不安、民不聊生,无数仁人志士为了国家的解放和民族的独立毅然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当然,在无数反动力量的阻挠下,革命道路充满了荆棘和挑战,一定会有牺牲和流血。
中国古代有十大酷刑,其实只是对封建时代残酷刑罚的统称,实际上种类远不止十种,而这些刑罚中,又以凌迟最为残忍野蛮。何为凌迟?就是把人活剐了,像一头任人宰割的牲畜一样,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肉一片片被人用刀剐下来,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是1901年,晚清街头发生的一幕,一个女子因为谋杀丈夫,被官府判处凌迟,当时女子地位低下,有钱人打死女人不一定死刑,但是女子杀害男人,一定会处死,当时凌迟第一刀先割双乳,剧烈的疼痛让这名女子面貌狰狞,边上还有不少群众正在围观,幸好这种酷刑已经被废除了,简直没有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