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动车管理规定开始实施以后,电动车有了摩托车和自行车类型的分别,也就是说,电动车也有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分。有一部分电动车上路是需要驾驶证的,如果无证驾驶电动车会被交警查法,有时甚至还会被扣留车辆。那么,交警到底有无权利没收无证驾驶的电动车辆呢?
3月23日早上,天心交警大队十中队民警在芙蓉路中意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车集中整治行动。早上7点50分左右,民警发现一台红色无牌“电动车”体积明显偏大。通过检查合格证发现,该车标注的车型为两轮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了,现在电动车上路越来越严,不仅要戴头盔,还要考驾照了,也确实有人因为无证驾驶电动车被罚了——9月11日,湖南宁乡有位小伙因为没戴头盔骑行电动车被拦下,本身只要接受批评教育并缴纳罚款就行了,没想到在盘查中得知他还没有电动车驾驶证,最后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肇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规定,肇庆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