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意味着中国电子烟长时间以来无国家标准生产阶段的结束,对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为做好电子烟监管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2月17日前反馈意见。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近期,各地烟草专卖局在国家烟草专卖局部署下,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制售不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未通过技术审评的“口味电子烟”〔即《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的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案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奶茶杯”“可乐罐”等隐形变异电子烟行为,有力保护人民健康安全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促进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电子烟管理办法》,现予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电子烟监管的重大决定,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精神,指导服务电子烟市场主体逐步适应《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要求,给予符合条件电子烟市场主体充足时间做好行政许可相关事宜准备、进行产品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等各项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合理设置了电子烟监管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