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很多老宅基地上的房子都破旧不堪,不能住人,需要翻建,但哪些宅基地不能翻建?农村有很多老房子是1987年《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前建造的,还有的是1982年《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建造的,这些房子在确权登记时都无条件予以确权。
每到过年,大城市写字楼里的“杰西卡”、“凯文”,一回到老家,就变回了“翠花”和“狗蛋”。这些阿花阿蛋们,有的户口已迁入城市,有的仍留在农村。但他们都拥有一项隐形资产——农村宅基地。那么,农村宅基地究竟是什么呢?它是农村农户或个人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翻建必须经过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规定:1. 翻建必须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并且必须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