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他他拉氏,满州镶红旗人,父亲是朝中的户部侍郎,但珍妃自幼跟随伯父长善在广州长大,伯父虽为武将却思想开朗,喜欢广交文人志士,因为受到伯父的影响,珍妃从小就饱读诗书,性格活泼可开朗,再加上当时的广州属于重要的通商口岸,西方影响较深,因此珍妃可以说是当时的新时代女性。
珍妃思想开放,能接受西洋新生事物,引起慈禧的不满,比如珍妃喜欢照相,托人买来一台照相机,在皇宫内“不拘姿势,任意装束”拍照,有资料称珍妃还指使一个戴姓太监在东华门外开了一家照相馆,此事被慈禧知道后,怒斥珍妃“宫嫔不应所为”,然后派人查封照相馆,打死戴姓太监。
宫里曾裁减后宫的用度,每人的俸禄越发少了。而珍妃显然是花惯了钱的,裁减后,她的花销根本不够用,亏空越来越大,刚开始的时候,光绪会拿自己的俸禄周济一下珍妃,但因为光绪作为一个男人,花销还要大,而且他的俸禄也开始减少了,所以不能给珍妃更多。长期下来,珍妃的钱还是不够用。
珍妃未必是历史上最有名的妃子,但是却是受关注的妃子之一。1894年的一天,几个太监不顾珍妃的挣扎,将她放到刑凳上,其中两名太监上来就将珍妃的衣服扒掉。还有两名太监将她的肩头和双腿按住,使珍妃动弹不得。慈禧一声令下,太监抡起粗大的竹杖,狠狠地打在珍妃的臀上,顿时皮开肉绽。
相信大家在古装剧中经常能看见这样的情景,犯人被脱掉裤子打板子的情况。这就让我们产生了疑问,古代的杖刑到底要不要脱掉衣服受刑呢?“杖刑”是封建新五刑之一,相较于旧五刑,新五刑对于人犯要“仁慈”许多,改“墨、劓、剕、宫、大辟”为“笞、杖、徒、流、死”。
相信大家在看武侠小说或是历史类电视剧的时候看到最多的刑罚就是用棍子打屁股,当官的在大堂上扔下竹签,然后大堂上的衙役就立马搬来一条板凳把犯人押上,用手上的杀威棒开始招呼犯人的屁股,犯人往往被打得吱哇乱叫,血肉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