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经济参考报社诉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五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庭审中,被告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和讯公司)对于其未经授权,在和讯网上转载经济参考报社原创作品的行为表示认可,但拒绝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