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5日讯(记者马祚波)南京二手房“以旧换新”再传好消息!南京公积金中心7月5日发布《关于实施存量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参与“以旧换新”的市民购新房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即个人60万元、家庭120万元。
11月3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3年12月1日起,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对于购买二套房的改善人群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公积金利率降了!5月17日中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关政策。文件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
8月29日,据“南京发布”微信公号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新政包括贷款年限、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的调整。其中提到,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延长10年;取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原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需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3日在其官网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工作实施细则》,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也就是说,若夫妻双方均为A类人才,使用公积金可贷额度最高可达240万元。
5月2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包含放宽公积金贷款购房二套房限制条件,将单身职工每月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800元,提高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至120万等多项公积金新政,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大河财立方消息】11月30日,南京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提高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为了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统一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认定标准。8月28日,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在公积金的使用年限、首套房认定标准、贷款次数等方面都有所调整。
根据4月25日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达成的《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以下
交汇点讯 8月29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获悉,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贷款年限延长、住房套数认定条件放宽、不再查验历史贷款次数等多方面调整,新政自8月27日开始执行。记者对重点调整政策进行了梳理。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
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记者 马祚波)为持续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方便缴存职工更好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8月28日从南京公积金中心获悉,新一轮贷款优化政策已于近日公布,新政在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套数认定、贷款次数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并已于8月27日施行。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5月1日,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南京出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和《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通知》,自5月1日起实施。
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公告》,宣布南京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包含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在内的9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南京都市圈居民如何申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月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首套房5年以上期贷款年利率为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