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何志涛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会收到其中一方亲属的转账,但在夫妻离婚后,亲属有可能根据转账记录来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该笔转账属于赠与还是借款?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近日,北京三中院审结一起赠与纠纷案。北京的马阿姨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继子小赵,房子过户多年后,马阿姨因病卧床不起,但小赵却未好好照顾老人。无奈之下,马阿姨一纸诉状将小赵告上法院,要求小赵归还房子。最终,两审法院均判决撤销房屋赠与合同,要求继子将房屋恢复登记至马阿姨名下。
简要案情刘某,A县某医院原院长;余某,刘某妻子的哥哥,某医药公司的独资控制人。刘某在任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余某公司在医院的经营业务提供帮助。其间,为感谢刘某,余某出资购买了两套房产,登记在刘某岳父名下,由刘某实际占有和使用,后刘某出售获利142万余元。
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纠纷案件,和老伴再婚后,北京的马阿姨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给了继子小赵,房子过户几年后,马阿姨因病卧床不起,小赵和媳妇却经常不接马阿姨的电话,还带走了她的个人证件,让马阿姨连看病都成了困难。
【案例苑】●案情:马阿姨和老伴赵大叔是再婚重组家庭。2013年,马阿姨和继子小赵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小赵,事实上并未支付价款。之后,赵大叔去世,马阿姨也因严重的心脏病卧床不起,甚至吃饭都成问题。小赵和妻子在照顾马阿姨一段时间后,就开始不接马阿姨的电话。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上海94岁老人赠与女保姆200万元纠纷案”当事人代理律师周兆成处了解到,该案于5月8日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案赠与行为无效,女保姆应将钱款全部返还并支付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