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取违停车遭收拖车费和停车费交警部门称这两项收费不合法,已责令停车场退还南海停车场内,存放着大量被拖来的违停车辆。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彭庆 文/图近日,多名市民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他们前往北海一停车场取回违停车辆时,遭停车场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
这个停车场停满车辆近日,市民王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称他在嘉陵区驾驶小车和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警后将他的小车和摩托车一起拖到一个停车场。第二天他与摩托车车主去取车时,两人一起被停车场的守门人收取了400元费用,却没有给他发票或收据。
12月9日上午以来,一辆奔驰轿车停在南宁市桃源路广厦公寓停车场出入口,至今未挪走。据了解,车主因10元停车费与广厦公寓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之后将车撂下不再露面。12月11日下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广厦公寓停车场出入口看到,门柱上贴着“非广厦公寓车辆不得入内”的提示。
12月9日上午以来,一辆奔驰轿车停在南宁市桃源路广厦公寓停车场出入口,至今已经三天三夜。据了解,车主因10元停车费与广厦公寓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之后将车撂下不再露面。12月11日下午,记者在广厦公寓停车场出入口看到,门柱上贴着“非广厦公寓车辆不得入内”的提示。
本文为12gang.com原创稿件,作者王小夕,转载请注明出处关于停车难的问题今天不探讨,今天说说被交警拖走的爱车,如何免费取回的问题。写这篇稿子之前,小编根据最近发生的事,翻阅了两条法律如下:国家《行政强制法》26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问题鹿泉的李先生之前在石家庄的灵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两个多月了,事故刚处理完,现在李先生在提取自己的事故车辆时,停车场让他交停车费1300元(一天30)+拖车费300。李先生找到灵寿交警大队,交警解释说:他们可以负责一个月的费用,剩下的由李先生自己承担。如此停车费是不是合理呢?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鑫 通讯员 丁堂星“当时外地车不让进入信阳,家人根据交警的指示将车停在高速收费口旁边,等到去取车时,才发现车被拖到信阳的一家停车场内,还要收我500元的拖车费和380元的停车费。”
加关注关注中金在线微信5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 陈巧思/图)发生交通事故,拖车和停车费到底要不要钱?这个问题,近日因为外地一名女车主的较真,而成为关注话题。几天前,一个视频在厦门市民间传阅。
3月3日遭遇交通事故后,李先生的自行车被通州交通支队暂时扣留用来取证,他前日收到交通队的返还告知书,同时认定他不需要缴纳扣留产生的停车费,不料李先生到停车场领车时却被告知要交50元钱的拖车进场费,这让他心里有点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