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释 法家庭消费型汽车融资租赁,是近来我国出现的一种新型大额分期购车方式,特点在于将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形式上予以分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购买客户指定的车辆,将车辆租给客户使用,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一定首付款并将车辆办理抵押登记后,按月支付租金,租赁合同到期后,可选择变更汽车所
随着节后汽车价格战升级,不少消费者把买车列入“待办清单”,在选车、购车过程中,配套的汽车金融服务方案是消费者的重要考量。汽车金融服务商往往以低价首付、低息贷款、低价车险等优惠条件吸引购车者,但背后可能暗藏玄机,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
12月23日,市民康先生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今年9月,他应聘湖南新时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货车司机岗位,“应聘时公司承诺日入五六百,实际就是一两百,还要以租代购买车。”工作一个月后,他发觉自己被骗,多次找公司协商均无果。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12月5日,在成都某租车公司因租车“被贷款”的当事人范先生告诉记者,最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已就他的起诉作出判决,判决四川快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承担60%的责任,支付他38388.17元的款项。
12月23日,市民康先生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今年9月,他应聘湖南新时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货车司机岗位,“应聘时公司承诺日入五六百,实际就是一两百,还要以租代购买车。”工作一个月后,他发觉自己被骗,多次找公司协商均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