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交警以巡逻喊话的形式,暖心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泉州网8月20日讯 (记者张晓明 通讯员蒋巧玲 林锦峰 文/图)“您于8月19日9时17分,在晋江世纪大道游泳池灯控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已被抓拍,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平安出行。
近日,如皋市民吴女士的手机上收到了一则来自如皋公安的提示信息:“您于2022年8月8日在益寿路宁海路东南杆北向南发生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请及时至辖区交警中队或路面交警执勤点接受处理。”
记者了解到,从10月1日起,在淮安市区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将会接到这条交通违法行为告知短信,届时淮安市区主要路口道路上的电子监控系统将增加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监控记录的功能。
近期,有市民反映称收到交警部门发送的宣教短信告知其因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时有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记录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收到提示宣教短信后怎么办?请看具体操作流程①微信扫描二维码以下或者搜索“湖州交警”公众号,关注湖州交警公众号。
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牡丹区交警在加大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现场整治力度的基础上,启用路口监控设备,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28日消息(记者 梁振文)近日,已经有不少儋州市民收到违法提醒短信。很多人以为“电子警察”只拍闯红灯等,不!只要是不戴头盔在道路上骑乘的,“电子警察”都会24小时自动抓拍违法信息实时录入。监控拍下的不戴头盔电动车驾驶人。
市民佩戴头盔骑行通过滨江中路四段抓拍点南充新闻网讯(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乐校臣 文/图)“请您佩戴头盔,安全文明出行……”10月7日至10日,市民陈先生多次未佩戴安全头盔,骑着电瓶车通过顺庆区滨江中路四段。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4日讯 为增强市民安全出行意识,使道路交通环境更加畅通有序,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推出“电子警察”执法模式,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月4日上午10时左右,德州市民孙女士来到城区中队处理违法行为。
【来源:今日灌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第一件事就是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纵使百般叮嘱仍有不少群众“侥幸闯关”这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安全头盔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在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灌云交警将持续曝光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人员看看本期“出镜”的都有谁?
骑行电动车时戴头盔!戴头盔!戴头盔!这是每一位市民的基本安全出行常识也是西宁交警每天强调的安全出行规范然而,总有部分市民心存侥幸在骑行时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甚至和交警蜀黍打起了时间差西宁人,别再这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