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进看守所,有的人打趣说:“没‘进去’过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最近和一个叫老罗的当事人聊天,谈起2年前在看守所的经历,情景还历历在目,从那时起,老罗就发誓要做个好人,打死也不再走回头路了...
12月21日,小周离开的第2天,我们都在期待23日的到来,因为这天是我们“出事”满月,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将会被释放,30天之后材料会被移交检察院,前面说过,这会有7天的审核期,30或37天,是两个节点。
虽然都知道我们并不是背负上什么严重的的案件,但是事情可大可小,一旦过了30天的候审期,我们的材料就会被递交检察院,在之后的7天里,检察院会审核材料,如果认定是严重的案件,我们有可能会在37天之后被批捕,会被判刑,那就不是刑事拘留那么简单了!
导读:本文内容来源于律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以及从看守所释放的当事人的回忆,通过对嫌疑人口述的整理,还原看守所内的真实情况,让刑事辩护律师能够全面了解看守所,了解犯罪嫌看守所,一个在地图上消失了的存在。同在一片蓝天下,有那么一个小天地,风吹不进,雨刮不进,律师会见不能进。
那是19年的上半年,我因为讲哥们义气,参与了一起打架斗殴《所幸造成的结果并不严重》。民警带着我走进大门前让我脸朝墙喊了一声报到,随后一起来到了检查登记室,询问身份信息,有无前科,然后脱光衣服检查,是否有皮肤病,是否有疤痕,是否有纹身,经过10几分钟的检查,穿上衣服套上编号服,每个人都必须得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