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6日首次发布醉驾处罚新规实施以来的办案数据。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今年1月至6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同比下降38.
针对醉驾治理新规,澎湃新闻特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李睿懿解读。醉驾入刑12年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自2023年底,“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来,今年1月至6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7.1万人,同比下降38.7%,达到2021年以来同期最低;醉驾犯罪占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22年的31.9%下降至15.6%。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并发布的《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网上有传闻:这是“酒驾新规”“酒驾检验新标准”,酒驾标准更严格,
今天(3月1日)起,国家标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正式实施。最新检验标准实施后有哪些变化?酒后挪车算酒驾吗?关于酒驾、醉驾,你需要了解的都在这儿↓↓酒驾、醉驾如何判定?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醉酒驾驶案件作出宣判,该案被告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法官表示,根据“两高两部”醉驾新规,该被告人本有望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其在醉驾时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故仍应予刑事处罚。
醉驾新规解读轻罪治理现代化下的探索实践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醉驾入刑”以来,社会上逐渐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优良风气,但刑罚不是万能的,它只是社会治理的手段之一,源头治理才是治本之策。
#长文创作激励计划#对于把握入罪关口的公安交警部门来说,如何依法准确、公开公正、合理合情地理解和适用202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办〔2023〕187号】(以下文中简称为2023年《意见》
喝酒不开车,小孩都懂的道理但总有一些侥幸分子铤而走险南通一小伙酒后驾车路遇交警还想逃跑躲避检查按照新规,原本可能不被起诉结果这番操作把自己“送进去”近日,崇川法院对一起逃避交警执法检查的醉酒驾驶案件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