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换轮胎按每个 50 元计收;解刹车按每轴 50 元 计收。 8.被救援车辆的停车看护费执行各市收费标准,但空车不得超过 30 元/ 车·天,载有货物车辆不超过 35 元/车·天,单独货物不超过 2 元/吨·天。
山西晚报讯(记者 郝原良 张磊)10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我省发布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拖车服务按照作业里程计费,10公里以内的作业里程按照基价收取,10公里以外的作业里程实行加价收费。
省发展改革委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和完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4〕110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交通运输局(委),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为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行为,完善收费政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