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上看到有那么一则“通知”:街上有人在发精美钥匙扣,那是追踪器,请不要带回家!通知的署名都是来源某某小区物业。估计也就是类似这种为此小编还特意的上网搜了一下其实这个已经是老梗网上搜索这种说法早几年在其他地方也曾出现过。
钥匙扣藏追踪器?网警回应:难度大成本高,这种诈骗不大可能每日甘肃网11月7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见习记者 任泽昕)最近,有一则“温馨提示”传遍朋友圈,内容是“街上有人在发精美钥匙扣,那是追踪器,请不要带回家。告诉我们的亲朋好友,新的诈骗手法,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觉。
今天,有网民向我们咨询这个是不是谣言,希望我们辟谣:这种信息蜀黍们已经快无力辟谣了,该信息早在2012年就在各大门户网站上辟过谣了,图片就不一一贴出来了,稍微想想看,跟踪器免费送?淘宝店还开不开了,这是让犯罪分子破产的节奏啊。要不免费送我们一些?
一款平平无奇的挂件,却有着监听、定位、录音等“隐藏功能”,而李某则靠着量产批发这种特殊的“挂件”赚取钱财,殊不知已然触犯了法律。2024年9月,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犯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一款平平无奇的挂件,却有着监听、定位、录音等“隐藏功能”,而李某则靠着量产批发这种特殊的“挂件”赚取钱财,殊不知已然触犯了法律。2024年9月,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犯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一款平平无奇的挂件,却有着监听、定位、录音等“隐藏功能”,而李某则靠着量产批发这种特殊的“挂件”赚取钱财,殊不知已然触犯了法律。10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日前,上海金山区检察院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件。
来源 | 奉贤检察“当时看到别人都在卖,感觉应该没问题......”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林某十分懊恼,“早知是违法的,我就不赚这个钱了。”与林某一样后悔的,还有李某、谢某二人……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专用器材罪对其三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