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上述房产该如何分割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发布会上解答了该问题。
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在我国,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上述房产该如何分割?
大林和小丽向民政局递交离婚登记申请没几天,大林的母亲病重不治去世,未留下遗嘱。小丽得知后,主张把大林父母共有的一套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冷静期内一方父母去世留下的遗产,其配偶能获分配吗?——有权要求分配。
夫妻离婚,在未成年女儿名下的房产怎么分?为此,父亲赵某把女儿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归自己,女儿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近日,平谷法院判决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赵某与刘某原是夫妻,婚生女为小赵(未成年人)。赵某称,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小赵名下。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对此,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予以了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1月15日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2月1日正式施行。该司法解释针对民法典实施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亟须解决的争议问题,进一步予以规范。
来源:工人日报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离婚后房子归谁?遇到“抢娃”怎么办?司法解释作出规定房产给另一方“加名”,离婚时房子归谁?遇到“离婚讨债”该如何规制?离婚后“抢娃”“藏娃”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