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白云区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镇,村庄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监管,以及在过渡期内龙归、大源街村庄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监管适用本细则。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我们都知道,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我们关心的“一户一宅”到底怎么认定?咱们农村农民一户多宅的情况也较为普遍,那么“一户多宅”就肯定不合法吗?
编者按小编写了几篇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文章,上一篇退休人员回农村老家定居,可以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吗?引起了大家的广泛热议,但在大家的讨论中,小编看到了很多人对我国的农村宅基地法律和政策不是很熟悉,因此,接下来,小编会跟大家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今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在不断加速,不仅城市的建设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多人涌入城市中了。可正因如此,人们反倒开始怀念起了田园生活,不断崛起的农家乐就能佐证这一点,不少人都表示想要远离大城市的喧嚣,回到农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