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濮阳日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明确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维 辰重复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屡禁不止,如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受到持续关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杨召奎)日前,北京“扫码检查”改革再升级,执法人员不扫码,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检查结束后,企业可在“京通”平台上对检查行为进行评价。这是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最新探索,有助于提升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文 | 维辰重复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屡禁不止,如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持续受到关注。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淳安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姜磊 汪良子日前,县综合执法办发布了《淳安县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细则》分为组织检查、实施检查、责任追究和附则四章,共32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记者今天(7日)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日前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强调对行政检查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规范管理:在检查主体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哪些主体可以检查,哪些主体不能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
司法部新闻发言人、法治宣传中心主任费翔红。图片来源:国新网人民网北京1月8日电 (欧阳易佳)1月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光明网讯(记者 孔繁鑫)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资格等要求。在1月7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对“谁能检查、谁不能检查”作出回应。谁能检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意见》首次针对涉企检查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1月3日发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意见明确,除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实施行政检查。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近日,济南发布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此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1月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对于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资格问题,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吹风会上表示,关于“谁不能检查”,《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
本报讯 一张清单,检查项目一目了然;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企业负责人,非必要不得约见……1月16日,市司法局印发并发布《太原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这是我市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制度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