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离婚冷静期”、“共债共签”、“自愿婚前检查”等一系列词语,一度成为热搜关键词。在迈入婚姻殿堂之前,大家通常都会对将来会共度一生的伴侣的健康状况表示关心。可是既然婚前检查不再强制执行,如果伴侣不主动出示,自己也无从得知对方是否有什么隐疾。
编者按:长期以来,海门法院牢牢树立“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司法研究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干警理论研究水平和履职办案能力,涌现出了一批精品论文。即日起,海门法院公众号开设专栏,定期展播本院优秀论文。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今天,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珊珊拟向今年上海“两会”递交相关提案引发网友热议。徐委员建议,大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保障婚前配偶知情权,即婚姻登记生效前给予配偶获取信息的知情权。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原副主席姚爱兴递交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自2003年10月1日取消强制婚检开始,两个基本事实是可以确认的:一是婚检率随之暴跌,2004年全国婚检率仅2.7%。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等需要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以下通称“艾滋病患者”)保密。那夫妻或者情侣一方感染艾滋病病毒甚至已经发病,需要告知另一方吗?近日,四川雅安一法院在一起案件中判决,对配偶隐瞒艾滋病,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