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本市2023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考核对象(一)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为深入实施县委人才强县战略,推动昔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引进一批在外工作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引进对象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在编在岗人员。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需为省内人员,教师仅限于高中优秀教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