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漯河交警漯河市交通管理支队官方平台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近日,公安部修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新《程序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朋友圈里又出现《交通新规2016年3月1日施行》的消息,并罗列了一批所谓新扣分标准,让人觉得似是而非。蜀黍要告诉大家:新的交通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公安交管部门会提前公告,并明确实施日期,请勿轻信谣言。
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一、《程序规定》修订的主要原因和考虑是什么?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2020年5月1日起,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将开始实施。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活动半径越来越大,难免会出现在生活、工作居住地之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被“电子眼”拍摄到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