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从某4S店购置一辆汽车,在购车合同中明确要求全新,交付后却发现是曾在展厅长期停放的展车。大林遂以该4S店构成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退还购车款、保险费并赔偿三倍损失。大林的主张会得到支持吗?——取决于能否认定为消费欺诈。
在之前的节目中,我们介绍了崔先生的车辆问题,面对经销商和厂家的互相推诿和拒不承认,崔先生收集相应证据成了一件“麻烦事儿”,【广汽埃安经销商涉嫌消费欺诈,厂家疯狂“甩锅”】该事件在《央广车友会》节目播出后,崔先生的诉求得到了解决,但是并未按照“退一赔三”的法律法规执行,而是选择私下
《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简称《PDI指引》,英文全称为Pre-Delivery Inspection,是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的指引文件,明确经销商在乘用车新车交付给购车者前,对新车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的一项必经测验程序。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李先生无意发现,自己购买的新车在出售前三个月已经开具过姓名为“张强”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他认为出售车辆的华贸公司隐瞒了开具发票的事实,构成欺诈,故将华贸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哈喽大家好!我是小胖,最近公司老是安排我出差,一会苏州一会儿北京的,搞得我都根本没有时间跟大家分享一些有意思的检测案例了。这不刚从北京回成都,就遇到一个鉴定案例,我觉得很有代表性,今天闲来无事,就跟铁子们唠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