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瀚律师事务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G座10层,团队负责人具有十余年的公司及商事合同业务经验,曾办理多个涉及金融、抵押、股权或资产证券化等复杂的商事合同与公司纠纷,致力于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商事合同风控、法人治理、企业合规等法律产品研发与实践,并主导或参加多个公司清算与解散、股权转让、企业并购、公司破产及重整等业务。
职工A,年龄54岁,公司每月6000元,在工作期间从三脚梯上摔下,造成十级伤残,住院11天。不同于雇佣关系,职工工伤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如果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绝大多数的赔偿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依照规定赔偿均应由单位赔偿。
早上六点多,就看见一位朋友咨询,说自己是在福建厦门一个公司上班,在工地干活期间摔伤,导致右侧第3肋骨骨折、右肩部损伤,到医院后都是自己花钱,单位至今也没出钱,因为没有钱,所以没有住院,一直在单位的宿舍休息,现在都已经20多天了,想问问这样的摔伤是不是工伤?
本文共分两篇,一是工伤1-10级的赔偿标准;1第一篇: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