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婚姻法每个月都在发生变化,每个月都有新规定。即便《民法典》颁布,婚姻法失效,自媒体宣传仍不收敛。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民法典》婚家篇的第二个司法解释准备出来了。现在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陈律师带大家看看解释二有什么新变化。
今年5月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做好民法典宣传、阐释及普及工作,意义重大。嘉定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法宝在线》推出特别策划《以案说法,民法典在身边——民法典宣传月系列直播访谈》,用身边人说身边事,以案普法,解读民法典。本期节目特别关注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
因为种种原因,与爱人离婚后孩子到底归谁?别急,15个法律要点助你理解,孩子抚养问题一起来看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幸福有法,和谐美满!一段美好幸福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不仅需要“爱意”滋润,也需要“法律”护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都有哪些和婚姻家庭相关的规定,而我们又如何知法用法,保护好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邀请了资深律师和我们一一解答。
如果您只是收了对方彩礼,或者只办了形式婚礼昭告天下,甚至双方生了孩子、同居了十几二十年的,这些都不算法律上的结婚,你们是不会产生婚姻关系的,除非是1994年2月以前,就已经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当时的法律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但过了1994年2月,我国法律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要不领结婚证,就不是夫妻,仅仅是同居关系,法律上对同居关系的保护,可比对婚姻关系的保护差一大截呢,结婚领证这事,您可千万别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