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两百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人类近现代两三百年的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去发展,无论是电话、手机、互联网、电视机、电脑、集成电路、计算机语言,还是液体火箭、激光、尼龙、发电机、原子能等,没有一个是中国企业发明的。
这些官员的落马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人性中的一些普遍弱点,这些弱点在西方基督教文化中被称作“原罪”。这些“原罪”不仅导致了他们个人的毁灭,同时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最近@司马南先生炮轰某想,很多专家学者,大V自媒体,各路大神,在为某想站台的时候,总是提到特殊历史时期,很多国有企业,集体工厂在改革的时候,都有这样的问题,不能追究这些人和企业的原罪,要不然就伤害现有的经济体制,民营经济等等。
咱们先简单追索一下“原罪”的原始概念,其最早来自于宗教,特指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因违背与上帝的约定而偷吃“禁果”,导致人类“遗传”了最原始的罪过,这些罪过是带自娘胎的、与生俱来的,也成为人类一切罪恶与灾难的根源,故美其名曰“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