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租赁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须满足: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商品住房,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冻结,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贯彻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安排,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5月1日起正式执行。
12月19日消息,为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的作用,即日起,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人群越来越广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就近日关于公积金问题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一答疑小编整理了以下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文字整理:杨晓雪图片制作:杨殊宇山西日报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告,旨在防范以多人虚假共同购买住房方式套提住房公积金,充分保障资金的专用属性,积极引导缴存职工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