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往中外圣哲都教导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要我们将心比心,不把自己视为恶、痛苦、灾祸的东西强加于人。己所不欲却施于人,损人利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种行径当然是对别人的严重侵犯。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注:本文承接“理解神秘的天道——对称均衡性,思考美之为美,斯恶已”。该篇文章探讨了“对称均衡性”的内涵,并提出如果人们都想把自己理解的美当作标准来要求别人也理解和认同这种美的标准,并按这种理解来实践的话,这就不美了,难免会带来“我与非我”之间事与愿违的不良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