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内容如下: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务例》《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盐城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6月25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4〕1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为进一步满足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通房组发〔2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调整的规定,现就南通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连云港市正式发布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方案相较于2024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2025年基数上限和2024年保持不变,均为28800元下限从2070元上调至2260元一起了解具体方案缴存基数202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8月29日,盐城发布公积金新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此前,已有南京、苏州、扬州、南通、徐州明确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连云港、镇江、宿迁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泰州实施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12月3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网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从2024年7月1日起,2024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3年在岗职
开年大“礼包”来了!2025年1月1日起,存量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下调。按照规定,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按相应首套、二套利率调整。对于首套房而言,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2.85%。
据微信公众号“盐城发布”4月5日消息,江苏省盐城市发布《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2024年5月1日起执行。取消别墅限制,住宅房屋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文件显示,盐城市将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扩大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近日江苏省苏州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设置现役军人贷款、退役军人贷款优惠现役军人、退役5年内的退役军人在苏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享受一次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具体通知如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
江苏泰州 视觉中国 资料图10月25日,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0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文件提出,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
据微信公众号“苏州公积金”10月25日消息,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文件提出,苏州市将下调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