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刘某入职北京某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刘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便与其续签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17年,续签的3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再一次与刘某续签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近年,因新冠疫情等各类不利因素叠加影响,不少企业陷入经营困难,艰难维持运转。为削减经营成本中的用工成本,当企业达到经营达到“严重困难”的程度时,可通过批量裁员方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这类裁员属于经济性裁员的一种。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企业经济性裁员工作,指导企业依法行使裁减人员权利和履行相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广东省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受2019年底疫情暴发影响,全球经济遇到寒冬,大量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国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发布一系列政策,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做实就业优先政策。
01 企业申请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02 企业需要提供那些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人社部现行有效的规章(74部)序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章名称(附发文号、施行日期)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2023年6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公布 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2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公布
目录一、适用范围(1-5)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一)劳动合同的订立(6-17)(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8-24)(三)经济性裁员(25)(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无效劳动合同(26-35)(五)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36-43)(六)体制改革过程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政策(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