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吴某与赵某签订《购房协议》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该房屋登记在吴某名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六条“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之规定,您和吴某在1988年以夫妻的名义开始共同生活,并在生活过程中与吴某生育了3个子女,您二人虽然在2012年才办理结婚登记,但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未办理婚姻登记,但在1994年2月1日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故吴某2002年购置的房屋应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财产,因此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又因为您和吴某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您所有”,因此该房屋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订立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离婚协议订立不规范,导致履行困难、财产分割纠纷、抚养权争议等问题频繁发生。因此,如何规范订立离婚协议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离婚是指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的一种方式,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全文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总共1260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