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相信大部分网友都听说过,根据法律法规,经济适用房的主要作用是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这都是属于国家统一规划建设的。所以说经济适用房其实是一种惠民措施,没有任何个人或者单位能够有权利私自出租或出售。但是好巧不巧,最近有记者暗中就发现了一件极其诡异的怪事。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嘉定经适房被曝违规出租后,执法部门称“整改过”,中介称“照样租”?今年2月,《新闻透视》连续报道了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多个交付仅三个月的经适房小区存在违规出租的问题。当时,属地主管部门表示将追查到底。
东方网记者蒋泽10月12日报道:东方网记者今天从市住建委获悉,上海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四季度开展。据了解,这些房源主要分布在外环外地段,考虑到土地成本上升等因素,这批房源价格还会比2014年批次高。
一、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①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② 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③ 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④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近日,位于南翔镇云翔拓展基地的10A-02A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结构封顶,进入装饰装修阶段。据悉,嘉定云翔拓展基地10A-02A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由上海蜀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承建,总建筑面积117898.
昨日,位于惠南民乐大居的近千套经适房开始交付业主,这也是今年疫情发生后新区首批交付的经适房。中建东孚上海公司惠南民乐项目营销负责人罗西说,这是惠南项目交付的第七批次共有产权房,近1000套住宅分布在12个小区内,预计持续集中交付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