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健委日前发布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有关话题冲上热搜。对此,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能享受一些妇幼保健服务。
男女双方尤其是女方在选择未婚先孕的时候应当提前知道以下法律问题:首先是父子(女)关系的确认问题未婚先孕的情况下如果无法直接推定男友就是孩子的父亲这个时候就需要拿出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但是万一男友一走了之或避而不见那么可能就会导致无法确认父子关系进而导致无法找到孩子的父亲承担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