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用的商业道德。对此,加多宝在声明中强调:依据法院生效裁判书认定,“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等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根据加多宝公告,法院生效裁判书认定,“怕上火喝 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等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前备受瞩目的“中国饮料第一罐”虚假宣传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加多宝方面使用的涉案宣传用语是对相关商品信息的片面、歧义地宣传,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包括相关商品的品牌历史在内的商品信息产生误解,因而构成虚假宣传。
这意味着,加多宝将能够继续使用“怕上火喝XXX”系列广告语。公众号同时显示,法院生效裁判书认定,“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X”等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守信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来源:创意文字坊今天加多宝又发声了,是庆贺2014年销量夺金,不知道宿敌王老吉是作何感想。怕上火,喝王老吉。当年这句广告语风靡大江南北,连五六线小县城的人们都知道预防上火要喝王老吉。而现在,怕上火到底喝王老吉还是喝加多宝,这是一个问题。
加多宝在公告中称,法院生效裁判书认定,“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等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因此,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具有正当性,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因为有了微信,这个国庆假期的朋友欢聚的剧目有了“直播”、因为有了加多宝凉茶,这个国庆假期“喝V罐、抢V罐、玩V罐”必成全国十三亿人口追随的新潮流。而微信与加多宝凉茶牵手,就更能激发酣畅淋漓的节日气氛,让全体国人享受加多宝凉茶活动的热烈和不同家庭国庆假期的喜庆气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