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企业财务申税小微,我收到税务机关提醒“员工收入不中断但一次性减除6万元的费用中断”,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因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可以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一、系统为什么会有提示?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在预扣预缴部分符合条件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时,可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累计减除费用。
原标题:税务部门解答个税热点问题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公告》相关规定,将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赵某某以及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贾某、张某某三人列为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失信人员,并将有关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