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 消息,由于购房后公摊面积的不透明,以及实际使用面积的模糊性,近日,多地官宣商品房将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后,“取消公摊”再度成为热搜关键词。与此同时,对购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响也再度被讨论,有购房者疑惑,“之前买的是不是多交钱了?”“物业费、采暖费会怎么收?
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公摊面积”,近期在多地出现了新变化。12月1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发文明确,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机制,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就在5天前,湖南省衡阳市发文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商品房公摊面积问题,近期出现了新变化。12月以来,湖南省衡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宣布,“取消公摊”或逐步推进“取消公摊”。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取消公摊面积,意味着未来将能实现购房“所购即所得”,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节目,今天咱们来聊聊近日房地产行业的大动作——“取消公摊面积”。近日,湖南衡阳市发布了有关通知,说是要以套内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计价,消息一出,迅速引发大家的关注和热议。但事实上,“取消公摊面积”早就已经开始为政策落实铺路。
不清不楚的“公摊面积”,一直是购房者的痛,关于是否取消公摊的争论也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近日,河北张家口、湖南衡阳先后发文“取消公摊”,顿时成为坊间热议话题。虽然不少网友支持取消公摊,但也有声音认为,取消后,开发商必然要提高房屋单价。
12月12日,湖南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新华网2.24电,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