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房养老”成了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产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产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事先约定了“居住权”,但子女却要将房子卖掉,老年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首先我们来看下面一则案例。
本报讯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龚安妮)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被告小陈向原告陈张夫妇返还房产。陈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
为了孙子入学,父母房产过户到子女夫妻名下还能要求返还吗?为了孙子上学,父母将房产过分给子女,夫妻二人父母还能要求返还吗?男方父母的房子是学区房。2018年为了孙子能够入学,男方父母与男方夫妻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产过户到男方失妻二人名下,但实际上并未支付房款。
市民来电咨询“女儿骗我们她和男朋友已经分手所以我愉快地把名下的房子过户给了她没想到办完房屋过户后她又跟那个男朋友复合了刚送给女儿的房子我能要回来吗?”本期嘉宾张柯 律师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什么是赠与合同?
近日,上海86岁的金老伯通过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将房子过户给孙子,实际上孙子一分钱没有出;同时,约定产权归孙子,使用权归老伯,老伯可以一直在房子里面住。但没想到的是,金老伯竟然被儿子和儿媳赶出了家门。此事经过报道后,引发关注。
【法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赠与。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陈爷爷与张奶奶是夫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