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效率的指导思想,决定向各县区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将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九县三区,请各县区严格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的作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记者 杨璐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对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在山东省农业农村一线,具有一定种植、养殖、农村社会服务等技术技能,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代农业农村从业者。
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药品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明确了检查员职称名称及评审条件,进一步畅通检查员职称评审渠道。《条件》共16条,包括总则、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条件、附则四章内容。
山东已有9063名农民获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深化乡村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把评价重点放在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上,目前全省已有9063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有效激发了乡村人才活力,推动乡村振兴。
近日,潍坊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启动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与要求如下。2022年,潍坊市组建经济专业高级、农业技术高级、工程技术高级、卫生技术高级、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近年来突出改革创新,通过“双定向”基层职称制度、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直评”通道、优化提高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等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回应基层教师期盼,着力激活乡村教育内生动力,激励广大乡村教师干事创业。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日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全市 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除“考评结合”的职称,全市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