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自家车位安稳?小心邻居变成"常客"!河北邢台的张大姐本来买了两个车位,未料邻居孙微微三年来无偿占用,只给了1000元,好心成了无奈的牵绊。一旦车位转手,这门"邻里关系"顿时爆发争端,孙女士竟反问:"车位卖了我停哪?" 这不是戏言,而是两家人的真实烦恼。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能卖给业主以外的人吗?最近,济南工业北路一小区的业主和开发商针对这个事发生了些纠纷。业主认为开发商无权将车位卖给其他人,开发商则认为,车位卖给的是邻区业主,并不是外人。车位卖给别人业主不同意去年6月底交房之后,刘先生就开始忙着装修。
某公司在出售开发的商品房时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九条第三项对地上车位、地下车位的权属进行了约定:“该房屋所在项目有地上车位、地下车位等,均没有列入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房屋的分摊面积范围内,也不是影响该房屋价格的重要因素。
在停车位紧俏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将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单独出售给非小区业主的第三人吗?法院表示,开发商任意处分车位、车库给业主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出售给某个业主过多的车位、车库,将会导致整个小区业主的停车利益受到损害。
广大毓菁华小区一期业主:为了顺利推动毓菁华小区一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对小区地面车位销售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从原建设单位及公路局处,以及从上届业主委员会处购买地上车位的业主,自5月31日起至6月5日持购买车位的合同、收据、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转账流水等有效凭证,前往棋山社区居委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逾期未办视为未在小区购买地面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