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一网友题问有关入籍外国是否需放弃中国国籍,虽然这问题看似简单,我估计咨询的网友想了解是如何能避开放弃中国护照,就是拥有"双重国籍"。笔者认识的国内朋友,持有两三本护照是很普遍的,但法律上是怎样界定双重国籍?
国际法天天谈——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在网上,经常见到有些人指责张铁林、李连杰、斯琴高娃等著名演员是外国人,大有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忿忿不平不然的味道。其实,那些演员只要不攻击污蔑曾经的祖国、只要在中国演完戏赚完钱后能够依法纳税,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近期,中国“两会”受到全世界关注,在两会期间,中国政协委员朱征夫提案:建议将国籍法第九条修改为:“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1975年1月13日,杨安泽出生于美国纽约州,父母是来自中国台湾的移民,美国史上第二位宣布参选总统的华裔.现代华裔:是指定居在国外的华人已经取得中国以外的国籍者和在国外出生,根据出生国的法律而拥有外国国籍者。
据网友的八卦,姚某某的国籍问题越来越清晰,个人大胆猜测其可能是香港籍中国公民同时拥有美国护照。这个作法很聪明(鸡贼),但是并不违法。原因分析如下:1、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这是一个法律原则,对于中国内地、香港、澳门都适用。
双重国籍的问题要从很早开始说起,在清朝末期1909年,就颁布了《大清国籍法》,而在民国1929年又颁布了《中华民国国籍法》,这两部法律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允许中国人拥有双重国籍,也就是这两部法律,给我们后期的国籍管理埋下了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