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被查,百名大学生排队交罚款”的视频冲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媒体报道,7月4日,在长沙某高校门口,交警突击检查头盔。显然,这里是不规范骑行的重灾区,没一会儿的时间,上百名大学生未戴头盔被拦下,现在排起了长队,有序缴纳罚款。这下老实了吧!
有人问:假如按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规定,对驾驶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当事人罚款20元,处罚流程是怎样的?某日,张三驾驶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未佩戴头盔,被交警部门执法人员李四抓住,李四决定对其处以20元罚款,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规定,大致流程如下:
2021年5月1日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该管理办法不仅涵盖了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等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各个环节,还对此前大家关注度较高的“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等安全防护方面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既为交管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常态长效治理创造了法律条件,也大大推进了“一盔一带”的行动力度。
可以说,从今天开始,全国统一的,针对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都有着比以前更加完善的管理规定。当然也出现了一些比较奇葩的事件,在浙江宁波,交警在路口拦下一辆想骑自行车过斑马线的男子,男子诉说自己是外地人不太懂,既然不能骑,那我就扛过去吧。
交通违法处理的相关问题。不少小伙伴还一头雾水。你是不是也有这些疑问?1 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为持续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牡丹区交警在加大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现场整治力度的基础上,启用路口监控设备,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
为了搞清楚,我特意去网上查了查相关资料,原来,今年三月份,石家庄公安交警为了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根据群众反映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了分级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