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 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