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李某于2018年1月12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儿由刘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婚生女儿能独立生活时止。后李某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刘某以女儿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
大林与小丽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子女由小丽抚养、大林每月支付抚养费5000元,直到两个孩子都结婚为止。二人办理了离婚登记。五年后,大林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不再支付抚养费,小丽应当怎么办?——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大林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