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31日就结束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根据人们不同的收入特点,将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做出了不同项目类别划分。今天,申税小微梳理了一些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和分类所得的常见误区及正确做法,一起来看看吧!
申税小微2023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还没办理或不知道怎么办理的朋友,来看看这份攻略吧~1 什么是经营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经营所得是指:1.
年度内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所得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的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适用的不同的税率和扣除项目,居民个人取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