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文处理中,盖章不规范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1应当加盖机关印章的却不盖章。理由是上边有过规定:文件有红头时可以不盖章。殊不知这种“可以不盖章”的规定原本针对的是党委机关的某些特定的文件。即使是党委机关的公文,也是有条件的,不能一概而论。 2不应该盖章的却又硬要盖章。
【两类不同形式的纪要】(图片1)这是采用公文特定格式的纪要(图片2)这是采用公文通用格式的纪要【问题解析】纪要究竟加不加盖印章?这是很多公文写作人员心存疑惑的问题,而且在实践中人们的做法也不够一致。那么,具体怎样做才是合乎规范的呢?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盖章是否规范合理,不仅考验秘书的职业技能,还会对整个单位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所以就要把握盖章的技巧和要求。